案情摘要:
当事人丈夫于2019年4月5日在北京延庆区某工地干活时突然感觉不舒服,后在送入医院途中死亡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。刚入职不到一个月,还没有发过工资。当事人及家人报警后,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不属于刑事案件,是意外猝死。
经过多次诉讼等法律途径查明,该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该工程项目承包给了施工单位,施工单位又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工程项目的转包合同,找当事人丈夫到工地干活的是用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。
律师分析:
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,当事人的丈夫的死亡属于工亡,应当享受工亡待遇。
本案中由于当事人丈夫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而且该工程项目未在建委备案,这对确定具体的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造成很大的困难。当事人在律师的帮助下一点点查明事实、取得相关证据。
工伤鉴定结果:
当事人丈夫被认定工伤(因公死亡)。
工亡待遇:
北京市延庆区劳动仲裁委于2021年8月10作出裁决,当事人享受工亡待遇(用人单位应支付死亡赔偿金、按月支付当事人亲属抚恤金)。